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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四,發現左膝有個瘀青,隔天連右膝也來湊熱鬧。此刻我低頭檢視雙膝上的瘀青,心想,到底是上周四才撞傷,還是更早之前就撞傷?

從小到大,我不算是個胖子,是別人口中的瘦子;在求學期間,明明教室裏兩排桌椅的距離夠寬,我可以暢行無阻,但我就是有辦法走路常常不小心去撞到桌角,或去撞到椅子,弄得自己滿身是瘀青。(話說,剛剛我的右膝又不小心去撞到桌子,唉!)年紀漸長,撞傷的經驗一多,有比較學乖了,動作不那麼莽撞,受傷的次數下降些。

雙膝的瘀青已經好幾天了,我置之不理,瘀青猶在,尚未退去。到底何時才能消除?我看著雙膝上的瘀青,思考這個問題。老是在受傷後好久,才發現受傷;老是在試著去擦藥時,才感覺傷口好痛。

要傷過幾回,才能讓自己不那麼容易受傷?或許該鍛鍊自己,把皮養厚操硬些,或許就不那麼輕易受傷瘀青了。


圖說:只拍圓圓的膝蓋,那畫面似乎有點怪異,於是貼上兩道白色透氣膠帶,充當八字眉,搞笑一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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